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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我喜欢上了开封!!!真的越发爱这座城市了。  发帖心情 Post By:2006-09-06 10:47:58 [显示全部帖子]

[转帖] 我喜欢上了开封!!!真的越发爱这座城市了。

在我眼里的郑州,其实一直都算是上上等的城市。所谓民以食为天,只要一个地方有可口的饭菜,那么在我而言,这里就绝不会差到哪儿去。上海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想来“本邦菜”也是绝对功不可没的。

比起坐在高档饭店里,去啃一根萝卜雕出来的孔雀。我更爱晚上七点开始的夜市。一直都希望我能成为名门淑女的妈妈,在管教了我N次失败的情况下,不得不放弃了她的梦想。看着我把一柜子满是蝴蝶结和蕾丝花边的裙子全部兴高采烈的送了人,而终日只跟牛仔裤帆布鞋为伍,妈妈也只能无奈的叹气。我想我注定就是朽木了,永远都变不了金子。



朋友们总说我是井底之蛙。郑州这种质量的饭菜都能把我哄的露出“吃此一顿,夫复何求”的表情。那要是去了开封,我岂非要从此改了户籍,再也不离开半步!

虽说我是土生土长的河南人,可是当我游历了大半个中国以后,我才发现,偏偏是河南,我还完全不曾好好的品味过。跟别人谈论起家乡的旅游,我只会用少林寺来搪塞。每次都觉得很懊悔,却仍旧没有找个时间好好的把河南给研究研究。

我总是跟自己说,我对地理没兴趣。



l 开封

最早对开封的印象,有关那里的女人。

初中班上有个从开封转学来的女孩子,小巧的身材,小巧的脸——却有着响亮的嗓门和泼辣的个性。那时就有传言,开封的女子都是很厉害的。我深信——因为我曾见过她做生意的妈妈在街上和客人争执的恐怖情景,历历在目!

后来读余秋雨笔下的开封:它背*一条黄河,脚踏一个宋代,像一位已不显赫的贵族,眉眼间仍然气宇非凡。

这使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深信着,开封绝对是个大气磅礴的城市。

可是朋友后来告诉我,开封其实很小,很破旧。远没有郑州的好,没有这样的发展和繁华。



l 夜市

这次暑假回国,朋友信守了对我的承诺,带我到开封,好好的吃了一顿正宗的夜市。

我说过我比较偏爱夜市,因为可以不顾及神情姿态,真真正正的融如到美味的食物里。几个人围坐一桌,吃的啧啧做声也没关系,根本不必在乎是不是隔壁桌的人会嗤之以鼻。所谓洒脱的极限,在夜市文化里被真切的体现了。

我一直都认为,吃饭讲究各种仪态是种人间的酷刑。觉得好吃,还只能低头闷不做声。费力的嚼牛肉,还得顾及抿紧了双唇。

吃饭本该是种享受的。

所以林语堂先生也说:正是外国人先限制了他们餐桌上的礼仪,以致于他们连饮食的文化也丧失了。

能自然的嘲笑炸鸡和三明治的中国人,是很幸福的。



开封的灌汤小笼包绝对可以算是独步天下的。

我曾去吃过上海最有名的蟹黄包,排队了两个小时和人争座位,耗费了大半的心神精力。最后,却只能低着头在站在我身边穿睡衣抢座位的大妈的目光斜射下草草的吞了几个包子下去。至于什么味道是真的一点儿也不记得了,反正后来买了很多饮料,才冲淡了胃里的油腻感。吃饭到如此地步,也算得上是梦魇了。

我真想让上海人都到开封尝一尝这里的灌汤包,改变一下他们盲目崇拜的优越感。



开封的夜市,是让我不愿再回英国的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以致于我回到了伦敦以后,每天不停的跟他们描述那样美妙的滋味,摆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感染的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想回家了。

希望这样夜市的文化,也能像开封的历史一样,这样悠远的传承下去。正如黄河泛滥之后的泥沙,掩埋了开封古老的城市,而无法泯灭它厚重的历史。

让几百年以后的人类,捧起温热的杏仁茶,也能从那样香甜的滋味里,品出多少前世的影子。



l 清明上河园

一副清明上河图,记下了开封最骄傲繁荣的历史。有朋友告诉我,开封最繁荣的曾经,现在都在我们的脚下几公尺深。

所以,开封人照着清明上河图,重新建成了这个清明上河园。我想,撇开经济目的不谈,总也是种追念。毕竟,我们都喜欢把自己最得意的一面展现。

以前的我,喜欢物质欲强烈的地方,所以我迷恋上海,香港这样的城市。现在的我,却越发的喜欢上了古朴和静谧。站在古老的城墙脚下,用手抹掉上边浮着的泥土,这样粗糙的感觉,真切又平实。物欲横流的城市,漂浮了太多不切实际的泡沫,虽然五彩斑斓,却不可捉摸。

我很同意余秋雨在文章里写开封的话:省会在郑州,它不是。这是它的幸运。曾经沧海难为水,老态龙钟的旧国都,把忙忙颠颠的现代差事,洒脱的交付给邻居。

所以清明上河图里的开封,这么真切的复活在如今这座城市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地方让人觉得跟时代格格不入。

开封迈的依旧是宋朝时有条不紊的步伐,不紧不慢的走。依旧是熙熙攘攘的小街,依旧是古色古香的楼牌,依旧是鼎沸的人声……

在清明上河园里,可以忘了自己是现代的文明人。铁面无私的包拯,叫卖炊饼的武大郎……谁说世界上没有穿梭时空的机器呢?

在那里拍了很多照片,回伦敦拿给朋友们看。他们都唏嘘的摇头感叹:真实的古老,硬生生的被一架相机拍成了现代。



l 后话

回来伦敦之后跟朋友说:现在我越回想开封,就越觉得它美不胜收了。或许本来就是如此,因为但凡沉重的深厚的,都是需要时间历练才能品出真味。

开封亦是。

如同好茶,触及舌尖虽苦,到了舌根却甜。最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开封虽小,却小的有气势。开封是显的破旧,却旧的够历史。

毕竟不是每个城市,都能够如开封一样,一次次的被泥土淹没,再一次次的重新站立。



我真的越发爱这座城市了。我承认是有私心的——因为它美味的小吃。如果再回国的话,我想,我是该好好的把开封走个通透,再看更真切了。

作者: ——Cindy Xin 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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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全部楼上的观点!!!

开封如同好茶,触及舌尖虽苦,到了舌根却甜。最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开封虽小,却小的有气势。开封是显的破旧,却旧的够历史。

毕竟不是每个城市,都能够如开封一样,一次次的被泥土淹没,再一次次的重新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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