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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禁行三轮等]

网络 (2019-08-27 10:44:01)  浏览:642  评论:0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我市因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引发的交通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扰乱了我市的交通秩序,加剧了交通拥堵,造成了大量交通事故。仅2018年,我市涉及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就占到全市交通事故的39.5%,造成伤亡的占全市交通伤亡事故的46.1%。由于这些车辆属于非法机动车,无牌无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抵赖现象频发,极大损害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纷纷要求采取坚决措施,依法整治规范,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管理。城墙以内区域和大梁路(大梁门至集英街),全天禁止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通行。市区禁售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为照顾群众接送学生等实际需要,我市决定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增加上、下学高峰期间公交车次密度,达到10分钟一班车;实行小学、幼儿园学生及一名监护人免费乘车制度。

自2019年8月1日起,相关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对违反禁行、禁售等规定的予以处罚。

广大市民朋友,开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亮丽、更加秀美,是全体开封人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个开封人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希望大家顾大局、识大体,从我们自身的交通安全出发,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这项管理工作中,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管理工作专项指挥部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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